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市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站点管理员 时间:2025-09-27 点击数:65
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市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9-23 17:27 来源:芜湖市人社局 作者:专技科
芜人社秘〔2025〕147号
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综合管理部、自贸试验区芜湖片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5〕137号)和《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芜人社秘〔2025〕132号)要求,现就开展2025年度全市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申报人员范围。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中现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工程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包含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已办理离退休手续人员(含返聘在岗)及其他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员不得申报。
(二)评审层级范围。根据评审权限,市人社局负责全市工程系列中级及市属企事业单位的工程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工作(不含农业工程和地勘土地测绘规划工程专业)。各县市区所属单位的工程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由各县市区人社局在芜湖市专业技术人员综合服务平台发布通知并组织实施。
二、申报条件
工程系列各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按安徽省发布的对应专业评审标准条件执行,其中申报建设工程专业的按照新出台的《安徽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建人规〔2025〕1号)执行;申报专业没有对应评审标准条件的,按《安徽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皖人社发〔2019〕5号)执行。
三、申报程序
2025年度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采取网上申报、部分纸质材料线下报送的方式进行。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经本人申报、用人单位、县市区主管部门、人社部门或市直行业主管部门逐级进行审核、申报。根据市政府办公室抄告单要求(秘四抄告〔2020〕916号),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内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审核等业务由鸠江区人社局承办。未按规定时间、程序申报或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予受理。
(一)网上申报
1.申报时间:个人网上申报及所在单位审核时间为2025年9月25日至10月27日(逾期不予受理),各县市区相关部门、市直行业主管部门网上审核上报截止时间为11月3日(逾期不予受理)。
2.登录方法:登录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rsj.wuhu.gov.cn/),在首页“专题专栏”中点击进入“芜湖市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跳转进入登录页面。选择“个人登录”下方“安徽政务服务网”,输入相应账号、密码、验证码进行登录,填写个人信息。填写完成后,用人单位使用法人帐号从“单位登录”入口进入审核。审核完毕后,个人选择评审委员会,按要求选择申报专业和对应专业的评审标准并上传对应资料。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前,请先在网页右上角点开“帮助中心”,下载操作指南和常见问题解答,按照说明进行操作。
3.申报人根据现具有的职称(职业资格)专业,结合本人所从事专技工作及业绩情况,严格按照职称管理平台提供的规范专业名称,慎重选择申报专业,不可自填专业。
4.申报人应严格按照系统提示和条件要求,逐项填报各项信息并扫描上传诚信承诺书、资历、继续教育、业绩、论文等申报材料(如为复印件需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申报人员须同时提交2份申报材料,1份原始材料扫描件、1份打码隐去个人关键敏感信息(姓名、单位、身份证号码等,发现未按要求隐去敏感信息的,判定申报材料无效,取消当年申报资格)的申报材料扫描件。
(1)业绩成果应与申报专业及本人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相关。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或课题,须提供立项批准文件、参与过程和项目验收结题等材料。多人共同完成的项目,需提供本人在该项目中承担的工作、所发挥的作用及排名等相关证明材料;获得的表彰奖励、发明创造及学术技术成果,要注明授予的部门、时间和等级;取得的专利应提供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及应用所取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证明。
(2)提供的业务工作总结需个人签名、单位加盖印章,1000字左右。提供专业技术报告、工程方案、设计文件等作为学术成果申报的,应由2名现在职取得社会化评审副高以上的同行业专家或取得社会化评审中级职称3年以上的同行业专业技术人员出具鉴定意见,同时上传专家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扫描件。提供论文、论著为学术成果申报的,应包括刊物或著作的封面、目录、双刊号或标准书号的印刷页、正文等。论文内容要与所从事的专业相关,全外文版论文,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稿。发表在电子期刊、副刊、增刊等不符合要求的论文,不作为评审的依据。为落实查重要求,在上传上述材料时,除了提供PDF版本外,还需提供查重报告和可编辑的Word版本。
(3)工作简历有职务、岗位变动的,要分阶段填写。根据本人实际工作经历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聘书,证明已聘任在相应层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破格申报及转评申报人员按照实际受聘情况提供聘书。
(4)外省取得的职称需经我市具有管理权限的人社部门确认,外市取得的职称需提供批复文件、职称评审表和官网查询链接。通过考试取得的职业(执业)资格证书,还需提供注册证书。
(5)申报人的毕业证书需同时提供学信网学历验证证明;无法提供学信网学历验证证明的可提供档案原始佐证材料。
(6)继续教育上传本人申报职称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符合规定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7)企业申报人员上传符合规定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5.所在单位应对申报人身份、年龄、学历资历、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业绩成果、学术成果和考核情况等关键信息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盖章上传《单位公示证明》。
6.驻芜单位人员在我市参加职称评审的应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所在地相应级别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
7.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参加中级职称评审的,须提供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并由具有管理权限的人社部门加盖公章。
申报人务必确保网上申报所有信息真实、准确、规范,图片清晰、可辨认、无颠倒。申报人员存在伪造学历资历、资格证书、继续教育等有关材料,以及提供虚假业绩、虚假论文论著,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当年职称申报资格,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
(二)纸质材料报送
2025年度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纸质申报材料,市直单位由主管部门统一报送,其他单位按照属地原则由县市区人社局统一报送,纸质材料报送时间:11月10日—11月14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予受理。报送地点:皖江财富广场C2座3楼(芜湖市人事考试院培训科),联系电话:0553-3991192。
1.《委托评审函》(含委托评审人员名单),由各县市区人社部门或市直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属地原则和隶属关系出具。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逐级盖章。
3.《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非破格申报人员无须填报)一式2份。符合破格申报条件的人员,须填写《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由所属县市区人社部门或市直行业主管部门受理初核,报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后参加评审。
4.不便上传的涉密材料(提交2份纸质材料,1份为原始材料、1份为打码隐去个人关键敏感信息后的涉密材料)。
(三)答辩
破格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须进行面试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1.时间节点。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其学历学位、资历(资格、聘任时间)、工作年限等终算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时间按周年计算。
2.任职年限。经评审取得职称的,从评委会评审通过之日起算;经考试取得职称的,从考试最后一天起算;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职取得的职称,从具有职称管理权限的人社部门或主管部门审批之日起算;实行聘任制的企事业单位,从聘任之日起算。
3.年度考核。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等次的,扣除考核基本合格等次的年度,任职年限累计计算;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发文当年不得申报且任期相应顺延。破格申报的,年度考核应符合相应级别、系列(专业)职称评审破格条件。
4.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时,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平均应达到《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皖人社秘〔2025〕109号)规定的学时。
5.转评申报。专业技术人员申请转评,须在新任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并取得现岗位工作业绩,方可参加同一级别的职称评审,并按新系列(专业)标准条件提供申报材料。未经转评的人员,不得跨系列(专业)申报高一级职称;转评人员当年度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申请转评人员,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应提供专业技术工作岗位变动有关证明材料。
6.破格申报。破格申报职称的,评审前,须参加面试答辩,面试的内容主要是申报人员所从事专业工作涉及的专业技术知识等。面试答辩合格者,方可提交评委会评审。
7.多头申报。申报人应按规定程序和时间节点逐级报送相应评委会组建单位。申报人同一年度只能向同一个评委会、同一个专业、同一个层级申报职称(含申请认定各层级职称资格)。对同一年度多头申报职称资格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原则上予以取消。
8.对应衔接。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安徽省关于在部分职业领域建立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指导意见(试行)》(皖人社发〔2017〕72号)要求,实行职业资格考试的相关专业,不再开展相应层级职称评审。用人单位可根据相关任职条件和岗位空缺情况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符合职称晋升条件的,可直接申报高一级职称。对高技能人才申报工程系列职称的,可按《安徽省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评审标准条件(试行)》(皖人社发〔2024〕16号)等有关要求进行申报。
9.收费标准。根据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5〕72号)有关规定,评审收费标准为:中级160元/人,初级100元/人;面试答辩收费标准为:100元/人。费用由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市直行业主管部门收取。
五、相关咨询电话
市人社局:政策咨询3991138;3991137;材料受理3991192。
镜湖区人社局 3122052 鸠江区人社局 5968353
弋江区人社局 4225831 湾沚区人社局 2567819
繁昌区人社局 7872542 经开区人社局 5845102
三山经开区人社局 3918051 无为市人社局 6613135
南陵县人社局 6910305 江北产业集中区 2881553
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5801241
附件:
1.职称申报材料打码要求
2.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3.单位公示证明
4.破格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
5.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
2025年9月23日